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要求,由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9年,我委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决策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委领导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信息中心具体实施。同时,制定了《市发改委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等工作机制,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委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全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2条,其中在发改委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51条,在朔州市政府网发布各类信息126条,在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4条,通过智慧朔州手机客户端发布工作动态11条。通过主要媒体发布新闻宣传稿件100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委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依申请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及情况0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我委针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资料全部予以免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

2020年,我委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委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全面及时发布发展改革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