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县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 部门,主要职能是: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 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政 策。2、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 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 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设。 3、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 策和土地政策。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 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 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 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6、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 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 平衡。7、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 评估的责任。 8、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 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管理国家 粮食、食糖等储备,负责全市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 管理。9、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 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 11、研究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 外开放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12、贯彻实施有关物价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国家价格政 策。13、执行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和调整市管重要商品、服务项目相关价格和收费标准。 14、承担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开展物价政策咨询服 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