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精神,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成本的若干措施》(晋发改法规发〔202389号)有关要求,为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我委深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的通知,积极推进沉淀保证金清理工作全面有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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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的通知》.pdf